律师解答:民营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?
发布日期:2021-04-30 浏览次数:
企业是为从事有关经营活动而设立的集体管理组织。有些企业需要大量资金,往往需要外部融资。那么企业之间能不能互相借钱?我相信你会对它感兴趣的。下面顶泰律师事务所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了解一下这个问题。
1、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第四条,禁止非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。贷款属于金融业务。因此,非金融机构和企业不得相互借款。相反,会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,干扰*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实施,削弱*对投资规模的监管,造成经济秩序混乱。因此,企业之间签订的所谓借款合同(或借款合同)违反了*法律和政策。
2、公司间借贷,贷款人存在哪些风险?
贷款人可能丧失其担保权益。在企业间的借贷行为中,由于借款人的主合同无效,担保无效,这对贷款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风险。《*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八条规定:“主合同无效或者担保合同无效的,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;担保人有过错的,保证人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得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。”因此,一旦认定借款合同无效,作为从属合同的担保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。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本金,贷款人将在一定程度上丧失收回本金的担保。